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4〕272號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中國民航局辦公廳(綜合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應用和推廣,按照《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3〕1093號)工作部署,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第一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申報遴選工作。經項目單位申報、地方審核推薦、第三方機構評審、部門及地方復核、公開征求意見等遴選審核程序,確定了第一批示范項目清單,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指導項目單位扎實做好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示范項目建設。我委將統籌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建設。各地區要通過預算內投資及其他財政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予以支持。
二、強化全流程監督管理。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持續跟蹤調度項目進展,加強工作協調,確保示范項目建設取得實效。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范項目的監管,適時組織開展成效評估。對于示范效果突出項目,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宣傳推廣。對于建設進展緩慢、成效不及預期的項目,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督促指導幫扶,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調整退出清單。
三、扎實做好后續項目儲備。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建立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項目儲備庫,主動對接綠色低碳領域相關企業、高校、研究機構,摸排先進適用技術儲備情況,滾動更新儲備項目,為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后續工作打好基礎。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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